本报讯(通讯员 李虎 记者 杨晓莉)地名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市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局、地方志办公室联合公布我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8个路街巷(桥梁)入选。
据介绍,此次评定范围为专名沿用时间较长、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较高的路、街、巷(里、弄、坊)名称和古桥梁等名称。我市各地区结合地名的词语文化特色、实体文化特色、认可度、知晓度、珍稀性、续用意义等内容积极申报推荐。市级职能部门从时间因素、文化含量、影响程度、传承价值四个方面,对申报的地名文化遗产候选名单进行逐条评估论证、评定打分,经过专家研讨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从全市申报的70个地名中评选出市级地名文化遗产38个,其中路街巷34个、桥梁4个。
在入选的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有大淖巷、运粮巷、草巷口、南门大街、北门大街、府前街、复兴街、东后街、西后街、东大街、焦家巷等34个路街巷,与高邮城市历史发展息息相关;傅公桥、承志桥、南市桥、马等桥4个桥梁,知名度非常高,市民耳熟能详。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列入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地名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地名文化遗产使用管理,结合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确保地名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并积极申报扬州级、省级地名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