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陈旭清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吕 志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 璟为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朱远军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云鹏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垛人民法庭庭长;
叶晓红为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高 阳为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人民法庭庭长;
张玉来为高邮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于素权为高邮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虞亚春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徐玉荣为高邮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华 娟为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 芬为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 颖为高邮市人民法院三垛人民法庭副庭长;
袁 平为高邮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 锴、俞颖菲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志文的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璟的高邮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玉来的高邮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于素权的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林 坚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启祥的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薛东兵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界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 健的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