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健 记者 杨晓莉)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去年,全市59家规上企业参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最终29家企业获评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其中,1家获得江苏省集体协商示范企业称号,3家获得江苏省优秀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4家获得扬州市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11家获得扬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和谐企业质量和数量位列扬州各县市区首位。
去年,我市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确定59家企业作为培育对象,组织培育对象认真学习劳动关系领域政策法规、违规用工典型案例、和谐文化等方面内容,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发给企业进行学习了解并自评,同时与每家企业建立点对点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并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全面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力争将创建企业打造成用工管理规范、民主协商健全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此外,市人社局和晶樱光电、航天水力等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联合开展法制宣传、共同促进劳资纠纷化解、联手推进沟通机制建设,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力提升劳动者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