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邮政办发[2016]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落到实处,现将下列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给予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84693663
地址:长生路25号
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