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毕峰 记者 孔令玲)近日,我市新修订的《高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正式印发。记者了解到,相较于原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此次印发的《应急预案》完善了预警级别,新增了 Ⅳ级(蓝色)预警,进一步完善预警分级标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应对措施,做到科学精准治污。
此次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而成,旨在通过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据了解,此次我市新增的 Ⅳ级(蓝色)预警为最低级别预警。在预测未来出现24小时PM2.5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或监测到市区6小时PM2.5平均浓度达到75微克/立方米,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接到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情况下,将启动蓝色预警。至此,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启动Ⅳ级(蓝色)应急响应措施后,将发布“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通过新增的Ⅳ级(蓝色)预警可以更加细致定位大气污染级别,从而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按照大气污染程度,各有关单位、乡镇(园区)将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