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管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办理交管业务,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自2023年1月3日(星期二)起恢复我市交管业务线下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3日(星期二)起,恢复车管所对外窗口业务及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恢复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二、办证大厅实行人员限流。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合理限制每日进入大厅的总人数和同时在大厅办事人员数量。
三、大厅窗口实行有序办理。至线下窗口办理事项的群众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戴好口罩,有序办理。现场办理遵循“即办即走”的原则,不得长时间逗留,服务对象在办理过程中,如需等候,应按工作人员的指引到等候专区等候。等候时,应遵守一米线、隔位坐等要求,不得随意走动、扎堆聚集。
四、对涉及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等涉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随到随办”;推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交管业务“特事特办”,开通专门窗口,积极提供集中办理、预约上门办理等服务。
五、倡导网上不见面办理。按照“网上办、不见面,非必须、不现场”的原则,提倡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选择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 js.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网上服务渠道咨询、预约、办理相关事项,尽量减少赴实体窗口次数,最大限度降低接触式、流动性传播风险。
六、切实推行江苏交警六项车驾管便民利企措施。对于疫情期间确需办理的车驾管业务,将通过设立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等“应急窗口”“绿色通道”等方式,实现业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延期办理期间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将不予处罚。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车驾管业务:0514—84066453;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0514—84066588。
给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