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以来,高邮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集中管辖审理江都、宝应一审行政案件及高邮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全庭发扬团结拼搏、勇于争先的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担当作为,有效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三年共审理行政案件748件,审判质效一直位于条线前列。此外,2015年在行政庭成立环境资源合议庭,审理了大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其中审理的被告单位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占荣等污染环境案,以污染坏境罪判处德司达公司人民币2000万元,该案例被收录进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
抓好涉疫情防控和涉企行政案件审理。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大局意识,注重民生权益保障,依法及时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为疫情防控实施的行政强制、征收征用、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加大化解力度,妥善解决纠纷,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紧抓公正执法办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应对行政案件数量稳中有升、行政协议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的新常态,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有效提高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统一行政处罚、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等案件量较多的类案审判标准,加大对行政协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复议机关共同被告案件的法律适用研究,全面提高行政审判能力。
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功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大对土地及房屋征收、劳动与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案件的审理,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对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明显不当的,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无效。加强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履行的,及时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邮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