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毕峰 记者 孔令玲)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1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3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降幅位居扬州市各县(市、区)第三;优良天数比率83.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绝对值、升幅均位列扬州市各县(市、区)第一,实现PM2.5年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双达标”任务。
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高邮蓝”越来越多出现在市民“朋友圈”。2021年,我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污染防治责任,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联防联控格局。结合重点时期、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了“首季争优”、“春夏攻坚”、春季扬尘治理、“斩污卫蓝”一号行动、“治臭氧增优良”二号行动、“治臭氧百日强化攻坚行动”、“治臭氧攻坚月”、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攻坚争优行动等8个专项行动,切实推动颗粒物和VOCs治理减排。对重点管控区域、上级交办的重点问题和重点任务加强督查、交办,跟踪督促整改,共下达《交办单》或《提醒函》64份。
市生态环境局还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强化移动源监管,每月开展移动源检查检测,去年4月份开出了扬州市柴油货车尾气超标首张罚单。同时,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345台、抽测56台,其中超标12台,达标率79%。对超标的机械,第一时间督促限期治理或淘汰;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立案查处1家、督促整改2家。此外,实施源头替代项目37个,完成重点涉VOCs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项目22个、工业园区“一园一策”综合治理项目20个、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治理项目10个。全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37天,同比减少3天。为加强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去年我市还建成12个乡镇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实行站点数据日通报制度,进一步压实乡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