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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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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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创法治高邮建设新局面

  □ 高邮市司法局

  2020年,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盯重点任务、紧扣问题短板、紧抓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2020年年初,我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表彰为全省先进县(市、区);年末,被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6-2019全市社会治理先进单位”。

  深化法治高邮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推进县域法治建设一体化。统筹协调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保障生产经营。出台《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疫情防控法规制度保障、执法监管、司法保障、法治宣传、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五个方面提出20项法治举措。统筹协调法治高邮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贯彻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开展法治政府“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全面总结评估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关键少数”法治建设和主体多数法治建设。建立乡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推动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法治评议和法治宣传,推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规范合法性审查,对《高邮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11件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或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审查过程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在充分研究、反复推敲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要求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做到“有件必备、按期报备、完整报备”。常态化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研究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形成清理结果。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召开全市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督察的通知》。围绕国家、省部署的“三项制度”全覆盖的目标,对贯彻落实《高邮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执法领域所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实地现场检查。

  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认真履行复议职能,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客观标准。重视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产生。因复议机构主动介入信访接待处理,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避免了3起行政争议案件的产生,减轻了复议及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和反复出现的类似问题,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达到了“审结一案,理顺一片”的效果,促进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顺利完成“七五”普法考核。认真抓好“七五”普法自查、迎查工作,围绕扬州《考核验收实施细则》要求,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进度做好相关准备和台账整理。结合高邮实际,制定镇、部门单位、村(社区)、学校、企业五类实地检查考核标准,明确考核重点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提高站位,凝心聚力,顺利通过扬州考核。

  切实提高普法知晓率。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印发《2020年高邮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普法责任清单制,印发2020年度月历和联动普法工作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以周末课堂、人大讲堂以及覆盖全市镇级大讲堂等平台,持续开展宪法、乡村振兴、土地管理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学法活动。以“+法”点亮人生、护企安商等重点项目推进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新建送桥法治文化广场、少游村法治文化广场等一批镇、村宣传阵地,推出省级法治文化阵地线上游。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队伍培训、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00余场,发送信息50万余条,向近70个平台推送法治文化产品,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彰显普法工作亮点。围绕运河法治文化建设,以南门大街至北门大街为中轴线,串联盂城驿、王氏纪念馆、汪曾祺书房、抗战最后一役纪念馆等景点,打造法治文化与历史文化、商业文化巧妙融合的高邮运河法治文化街区,推出运河文化个性化邮票;推进“党建+”“法进万家”“微治理”“老有所养”等特色社区治理服务模式,培育打造高邮镇法治文化精品小镇;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成立由重点普法部门参与、市融媒体中心指导的全省首家县级法治融媒体中心,并实体化运行。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服务能力提升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建立经济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园区法律服务产业园,研发企业全生命周期产品。遴选11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园区,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定期协助中心开展园区企业“法律体检”,全力配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全年,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3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220余问,为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矛盾调解提供法律建议6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整合司法所、乡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平台资源,通过“网格+调解”、“网格+律师”、“网格+普法”共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全年累计为网格企业提供法律体检50余次,协助解决矛盾纠纷100余件,开展主题法治宣传100余次。

  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制定下发《高邮市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的工作方案》,细化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确定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援助政策,进一步扩大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人群,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借助12348热线、法润民生微信群等新媒体,推送法律资讯2200余条,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0余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17件,为农民工讨薪2000余万元。

  强化先导预防,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积极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成立高邮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建成送桥社区矫正分中心,优化完善“机构+中心”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配备社工专职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充实到各司法所,增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战力。健全完善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社区矫正工作联动交流会、情况通报等协作制约机制,提升管控水平。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爱心帮扶机制,对确实存在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庭成员,每年进行慰问和帮扶,实施损害修复性矫治。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0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7516次,预防矛盾纠纷发生500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748件,调解成功15740件,调解成功率99.9%。同时加强非诉讼纠纷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建立1个市级、13个乡镇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法院、信访局非诉服务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派驻10名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分中心调解工作室,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1401件,民商事收案数同期下降26%。选聘3名人民调解员派驻非诉讼服务信访分中心,6至12月份共调解矛盾纠纷91件。协同市妇联建设3个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配备调解员165名,全年调解化解家事纠纷498件。协调推进刑事和解工作,与市检察机关对接,选派3名人民调解员派驻刑事和解室。截至12月底,成功调解3件故意伤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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