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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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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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为大局服务 用心为人民司法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牢记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文化文明交相辉映的新高邮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聚焦检察办案 推动平安高邮建设

  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秩序。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8人,提起公诉844人。及时准确办理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11件。守护办案质量“生命线”,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办案中心被省检察院评为“示范办案中心”。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件,涉案金额达7.2亿元。办理网络诈骗类案件8件23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助推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依法对在高邮湖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1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积极投身反腐败斗争,先后对监委移送的11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挂图作战,制定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精准高效推进,严格落实“六清”工作要求。先后对9名涉恶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在办理一起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线索中,严格审查,准确定性,依法起诉,并及时向市扫黑办移送有关线索。

  推动刑事领域社会矛盾化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564件823人,适用率达90.84%,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工作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联合司法行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推进检察改革 提供优质法治产品

  创新开展公益诉讼。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0份,高邮湖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入选我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相关工作多次被《检察日报》报道。加强部门联动、举行公开听证、出台专门意见,形成执法司法合力,为探索构建文物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新体系提供基层司法实践,4名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全国人大、最高检和国家文物局相关领导来邮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护航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送法进校园,2名干警被表彰为“优秀法治副校长”。创新开展亲职教育,聘请专家义务为相关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疏导“补课”50余次。成功推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建议对1名被告人适用从业禁止令并被采纳。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基地升级建设荣获高邮市2020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法治创新实践项目一等奖。

  积极开展救助帮扶。精准实施司法救助,先后向31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资金29.97万元。为乡村振兴献计出力,选派一名年富力强的班子成员担任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定期走进困难家庭,用真情雪中送炭、温暖人心。

  优化检察服务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倾心支持民企发展。落实市委“护企安商”工作要求,走访挂钩联系企业,了解发展实际需求。携手市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三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1000余万元,《人民日报》官微对此予以报道。严格依法用足政策,对一家正在组织复工复产的民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决定不起诉。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应对疫情防控新挑战,会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启动“隔空庭审、网络提讯、远程送达”司法办案新机制。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1起制售假冒伪劣N95口罩50万只、涉案金额达350万元的刑事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高标准执行各项防疫工作,累计出动1600余人次下沉基层一线,1名干警收到省检察院党组慰问信,院志愿服务队和2名干警获团市委表彰。

  全力投入文明创建。坚决克服案多人少实际困难,响应市委号召,全院累计6000余人次参与创建,3名干警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兵和先进个人。积极开展形象生动的以案释法,引导社会摒弃不文明陋习。“高邮检察”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声150余次,1件新闻作品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优秀新闻作品网络类一等奖。

  深耕检察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在市公安局支持配合下,在扬州地区率先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工作室,服务刑事案件办理,规范监督工作开展。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60余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0次,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88人,纠正漏捕4人,追诉1人,提起抗诉1件,为14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为19.38%,体现司法文明。

  依法开展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5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助推法院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审判质量;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形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企业家举办专题讲座,大力实施民法典“六进”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听取律师执业诉求,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等各项权利。联合市法院、司法局召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当面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改进工作,并就共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达成六个共识。

  加强检察管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旗帜鲜明地将政法姓党的政治站位贯穿于检察工作方方面面。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与城南经济新区、广陵区检察院、中铁十一局高邮项目部开展结对共建,相关调研成果获省检察院表彰,老干部党支部获评全省离退休老干部“六有一提升”示范党支部。 

  加强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加快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院30余人次获得各级表彰,涌现出全省检察专门人才、扬州市优秀办案检察官等10余名业务能手。汤智同志十年磨剑、勇攀高峰,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实现扬州检察系统历史性突破。

  加强作风建设。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禁令。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各类法律文书549份,邀请8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开放式检委会等活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该院恢复重建43年来,无一人因违纪违法而受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高邮撤县设市30周年,干好今年的检察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非凡。高邮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细落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检察质量,推进改革创新,打造过硬队伍,扎实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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