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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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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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函

  金阳光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6年10月向我单位承租高邮市文游中路138号润扬邨假日酒店部分房屋,贵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涉及债务问题停业,而差欠我单位的租金至今没有给。

  我单位已经跟贵司催过租金,但是到目前还是没给。

  现在再次通知,请贵司在本通知之日起四天内付清所欠租金,并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责任;若逾期仍未支付,我司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届时不再另行通知;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贵司自行处理租赁期间内滞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若贵司不处理而发生的损失及责任由贵司自行承担,与我方无关。

  请贵司慎重考虑,早日履行。

  高邮市润扬邨假日酒店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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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综合新闻02通知函 2020-10-13 2 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