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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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3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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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扬州市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示范店推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营造诚信生产、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联合开展第二届扬州市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示范店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诚信示范街区:选择商户相对集聚、具备一定经营体量和产业规模,在诚信做产品、诚信做经营、诚信做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经营服务区域(包含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

  2、诚信示范店:在第一届和拟推荐的第二届示范街区内择优推选产生(每个街区推荐10个诚信示范店)。

  二、推选标准

  1、诚信示范街区应当具有浓厚的诚信文化氛围、健全的诚信制度、较有影响的诚信品牌,街区商户自觉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服务。

  2、诚信示范店应当建立诚信制度,诚信经营,营造浓厚诚信环境氛围,在街区诚信建设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三、推选程序

  (1)宣传发动(即日起至5月18日)。通过多种途径扩大推选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引导街区、门店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积极参与。

  (2)材料审核(5月19日—5月22日)。主办单位对申报街区、示范店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考察(5月23日—5月27日)。主办单位组织测评组,对申报街区、示范店逐一开展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

  (4)择优推荐(5月28日—6月2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进行全面信用核查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好中选优,推荐1个街区和20个示范店上报扬州市文明办。

  市文明办联系人:戴顺阳;电话:13801440616;邮箱:gywmsj@163.com;

  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联系人:吴晓明;电话:18912130746;邮箱:wuxiaoming325@163.com。                    市文明办   市信用办               市市监局   市工商联                 市放心消费创建办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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