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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3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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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水法》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于1988年1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并于2002年8月重新修订,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水法》对普通百姓提出了哪些要求?

  《水法》是我国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主要限定对象是一切从事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

  其中,普通百姓最应该了解的基本要求包括: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第八条  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第四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

  第六十一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水政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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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水法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
高邮报专版03学习《水法》 2020-03-23 2 2020年03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