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高邮市高公桥路南侧、体育场西侧地块改造工程。
二、征收目的:完善体育场功能,增设公交回转场。
三、征收范围:详见附件1。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五、启征日期:2019年11月8日。
六、房屋征收签约期限: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2月11日。
七、房屋征收主体:高邮市人民政府。
八、房屋征收部门: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征收实施单位: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十、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凡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到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高邮市高邮镇御马社区居委会内,高公桥路7号)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被征收房屋产权或使用权如有争议或设有他项权的,请尽快通过协商或诉讼自行解决。
十一、征收现场联系方式:党高衔 13511734209。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信访室 84615318。
十三、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征收决定公布之日60天内向扬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高公桥路南侧、体育场西侧地块征收红线图。
附件2:高公桥路南侧、体育场西侧地块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高邮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