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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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9日 星期日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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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公积金发展情况
  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95年,原办事机构的前身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与市房改办(房管局)合署办公,2004年5月14日机构更名为“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仍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08年1月25日上划至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垂直管理,负责高邮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设立、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职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邮的住房公积金事业也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1、归集总量快速扩张。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归集工作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壮大的基础。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量持续稳定逐年上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从机关事业单位扩大到非公企业单位,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从城区扩展到乡镇,直至个人缴存。缴存比例由开始的单位、个人各5%提高到现在的各12%。截止今年上半年,累计缴存职工12.33万名,累计缴存单位2931个,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9.13亿元,归集余额15.07亿元。

  2、住房保障作用明显。我们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金融作用,支持缴存职工用好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贷款的额度由起初的最高4万元,提高到现在的35万元。年发放贷款额从起初的不到1000万元,发展到2018年放贷3.38亿元。截止今年上半年,累计为1.68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8.36亿元,贷款余额14.1亿元,个贷比达到93.15%。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也逐步增加,由过去的5种丰富到现在的13种,累计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23.23亿元。

  3、资金运转安全。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运用,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三直接”操作规范操作,主动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公布住房公积金运行报告。在积极放贷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同时,加大资金风险的防范力度,明确专人做好贷后资金管理和催收清收工作,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

  4、“四零”服务凸显成效。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目标,我们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努力为社会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从2008年起,我们提出了精心全力打造“服务工作零距离、服务流程零缺陷、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的“四零”服务品牌,从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规范业务管理和操作,完善了首问负责、延时服务、特约服务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了规范化服务标准。此后,一年一个新主题,一年一个新载体深化服务品牌创建,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和打造,职工优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四零”服务品牌还获得了“扬州市文明优质服务品牌”。

  5、创先争优,履行社会责任。我们在抓好业务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牢固确立创先争优的意识,先后获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工人先锋号”、省“巾帼文明岗”、省“模范职工书屋”、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等多项省市县荣誉。同时,积极参加地方共建、文明创建、扶贫济困,建设公积金春蕾班,履行社会责任。自2008年以来,累计向地方投入扶贫资金、捐款140余万元,累计支持高邮廉租房补充资金43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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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公积金发展情况
高邮报特刊13十八大以来公积金发展情况 2019-09-29 2 2019年09月29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