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司从未参股金鹤公司,也从未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过股东登记手续,我司根本不是金鹤公司的股东。2019年4月,我司已经向高邮市公安局送桥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正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为谨防大家和关联单位受骗,我司再次公告声明如下:
1.我司不是金鹤公司的股东,金鹤公司的经营、债权债务等均与我司无关。
2.我司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行为人伪造、私刻印章、伪造签名、冒名我司进行工商登记的刑事责任。
3.我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行为人民事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托普照明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