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高邮共有鸟类资源 12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东方白鹳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有小天鹅、白琵鹭、鸳鸯、红隼等。我市主要鸟类类群为雁鸭类、鸥类和鹭类。
高邮湖位于我国东部迁徒通道的最重要地段,水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越,是鸟类栖息、繁衍的天堂。我市大部分鸟类都集中生活在此。从居留型来看,高邮湖有留鸟31种,夏候鸟31种,冬候鸟39种,迁徒经过的旅鸟17种。同时,我市有众多的养殖池塘及荡滩、河流、树林为各种鸟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和食源地。
鸟是人类的朋友
人类文明的进步离不开对鸟类作出的贡献。人们从天空中的飞鸟,感悟并制造了飞机;从山雕飞落地刹那间的坚定和稳重,感觉到从天空中飞下,可以安全落地;从猫头鹰灵巧无声的飞行,改造了飞机的性能;从天鹅在水面上撩飞的优雅,使水上飞机问世。从侯鸟的迁徙识路感悟到了导航……
鸟类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8年我市林业部门共印制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3000多份,在每个行政村和重要地点进行张贴、发放宣传,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1只,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7只、省级保护动物6只,协助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4家。协助查处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6起,有效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我市鸟类资源和鸟类赖以生存的滩涂、湿地、林木,让鸟真正成为我们的朋友,让高邮成为鸟类栖息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