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乡镇(园区)要根据要求,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牵头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销号件,确认后再报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核实销号。销号过程中,严格销号流程,备齐销号台账,尽早提请销号。
会议强调,各乡镇(园区)务必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整改工作不得“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台账资料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