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2019年毕业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含统招、提前招生)、志愿从事基层农业农村工作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高邮市户籍学生,拟招生15人左右,男女生比例为2:1。
二、培养院校及专业
3年制专科:
1、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生态农业专业,8人;
2、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畜牧兽医/水产养殖专业,3人;
3、扬州职业大学园林/园艺技术专业,2人;
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专业,2人。
三、培养流程及政策
1、报考办法。有定向培养意向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上述农业院校的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院校录取分数,与高邮市农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资助。
2、就业推荐。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返回高邮,可获得如下推荐就业岗位:一是可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二是可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农村工作;三是可到新型合作农场、农业股份合作社、农业园区(基地)和农业企业等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管理等工作。
3、使用政策。定向培养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毕业后可参加我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定向培养生在就业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高邮市农委科教科 84683816,13773453882。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