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健全机制,着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加强组织领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蓝本,根据省、扬州和高邮市贯彻实施方案,以及扬州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高邮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指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年初向市委、市人大汇报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年中推进活动,对市发改委、政务办等重点部门,开展督促检查。
加强监督指导。连续9年开展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市级机关部门和乡镇(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规范性文件列入综合考评。出台《高邮市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充分运用日常考核、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突击暗访、季度通报、法律考试、外部评议等形式,加强和改进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对点反馈并限时整改。
加强宣传引导。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编印《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系列学法资料。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全市重点执法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全年,完成普法联动事项42项。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围绕“263”专项行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高邮湖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案例获央视关注。市交通局连续3年编印以案释法案例汇编。组织宪法宣传月活动,开展晨读宪法、宪法进万家、与宪法同行等宪法宣传。市城建、市场监管、卫计、民宗等部门组织开展法律宣讲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活动; 对2017年以来提任的85名乡科级干部进行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知识考试;相继举办公务员学法培训和全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受训1200余人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点将”考试。
二、注重自身规范,着力打造法治制度体系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推进落实《高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6项相关配套制度,开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相关程序落实情况的统计分析,2018年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1件,主要集中在城市项目投资建设、公共服务领域。今年,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9次、市长办公会议116次,决定行政决策事项77件,下发《高邮政务督查》33期。市国土局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全年召开内部会审会13次, 400多个涉及土地出让、供地价格等重大事项通过会审会集体讨论。
挖掘公众参与深度。对于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征收等重要行政决策,坚持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做到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常态化。在《关于加强市区货运机动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合法性审查过程中,针对《通告》涉及群众利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现状,在公安部门前期征求意见基础上,举行听证,形成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通告》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西北片区棚户区改造、澄子湖公园周边城中村改造、汪曾祺纪念馆建设工程等项目,为保障涉及房屋征收群众合法权益,提前在政府官网发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公告,召开听证会,让群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得到充分体现。
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围绕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调研谋划、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上报备案、实施后评估、及时清理和立卷归档,全程规范化操作。全年组织对《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高邮市营业性棋牌室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区机动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等15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或法制审核;召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实施新闻发布会;对《高邮市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高邮市城区“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实施后评估,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通告备案的阶段性实施评估;对1991年高邮撤县建市以来至2017年制发的市政府文件开展清理,清理后,宣布失效3468件,同时按上级部署要求完成知识产权保护、商标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等涉及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做好省、扬州市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就《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等,结合高邮市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加强决策风险评估。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热点问题的听证和风险评估。对振兴东路夹心庄台、盐河两岸(东岸一期)城中村改造工程等房屋征收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实施花湾路、沿河路道路两侧历史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整治及高邮湖船舶迁移工作,未发生一起不稳定事件。市城管局在《城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整治项目》《文明示范路(文游路、海潮路)改造项目》中,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市发改委牵头初步开展“多评合一”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前期阶段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本着“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简后繁”原则,对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吾悦广场A地块、扬州天瑞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特种电缆辅助生产等项目开展了“多评合一”探索。
三、注重监督制约,着力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全面提高。市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市监局建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研究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积极推进卫计、水利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动送桥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公安局常态坚持“体检式”执法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与季度考评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16个基层执法所队的“警情、案件、场所、财务、卷宗”等执法五要素及执法质量进行了“全程考、全面考、全景考”检查。市卫计委加强市场监督执法管理,累计检查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1470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2起。市水利局全面落实水利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今年被确定为全省法治水利示范点。市环保局推行“一次性补正清单制”,年内共作出一次性补正清单210余份,组织开展砖瓦行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纳污坑塘排查整治、环境执法大练兵、沿江八市交叉互查5次环境监察专项行动。市教育局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通过联合执法,吊销非法办学机构2家,停止办学活动6家。市人社局以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为抓手,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共处置群体性突发案件1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起。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座谈、现场检查、公众评议等形式,组织对税务、水利、文广新、房管4个部门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力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备季度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报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59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中,随机抽取29件案卷组织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高邮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高邮市重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高邮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督促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容上求实、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法上求严、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形式上求全。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截止11月底,全市共公示行政处罚1656件,行政许可4904件。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已实现全覆盖,并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拓展到市级机关、部门和乡镇(园区)工作的方方面面,在澄子湖公园及周边综合开发项目、盐河两岸项目、高邮市镇级污水提升改造工程、界首高铁项目委托代建管理、饮用水源地整治等行政决策事项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上,法律顾问积极问政建言。开展公职律师申报工作,市政府及市市监局、统计局14个部门共有15名公职人员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龙虬镇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集中签约仪式;送桥镇开展“律师信访代理员深化年活动”,聘请10名律师担任20个村(社区)信访代理员。
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完善衔接制度,除建立市级统一的“两法衔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外,市环保、市监部门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建立 “一对一”案件移送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环境保护、市场重点领域监管“两法衔接”工作。市国土部门与市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推进国土领域公益诉讼、两法衔接工作的协助意见》,明确协作事项,细化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市行政执法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82件。
四、注重为民服务,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按照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要求,开展权力清单“对表”工作。目前,全市48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共涉及十项权力类别计6741项。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平台,市市监局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对“双随机”市场主体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打破以往多部门分别开展执法检查的壁垒,今年已对1950个市场主体开展了随机联合检查。市政务办牵头,按照“6+1”要求,梳理公布35家部门“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865项(其中“见一次面”事项44项)。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管理机制,各类财政扶持农业项目一律从公示名录中产生。持续推进审批代办帮办制,对160名代办员和帮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市发改委、城南新区积极探索开展“不见面代办”工作。打通不动产登记“最后一米”,建立不动产转移登记与居民“水电气视”联动过户机制。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入贯彻扬州市委2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涉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全年,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报备涉企检查127起。进一步推进涉审中介机构服务评价工作,清理公布全市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涉审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服务事项27项,开展涉审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市智慧城市规划管理应用服务平台一期工程。充分运用财政金融调控手段,通过政府金融实业贷、政府性企业发展基金等方式,促进财政金融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使用发展资金11.16亿元,帮助企业成功转贷12.74亿元,做成金融实业贷1.24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格规范PPP项目管理,强化风险控制,受到省政府表彰,获得专项奖励1000万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部分商业银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专网专线无缝对接。推进企业信用贯标,完成信用企业库建设,归集全市企业各类信用信息2.1万余条,为12家企业提供信用查询,完成失信企业修复指导4家,28家企业申请江苏省信用贯标企业。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社会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入库申请审核和信息维护。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重大项目批准实施的对外公示制度。推广使用“E阳光”手机APP,让广大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今年以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共接听处理10300件次,办结率达99.95%,回访满意率达96%。公开政府信息25339条,改版政府门户网站,累计用户访问量超过2600万人次,“市长信箱”接收投诉建议5203条,已全部回复。数字化城管系统共上报41661件,立案40769件,结案率96.51%。
五、注重构建和谐,着力建立维稳长效机制
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对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非常任委员进行集体会商,全年组织5次;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已审结的25件复议案件中,举行听证的12件;推动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网上公示,已审结案件文书做到在规定期限内上网。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制定《行政复议立案受理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审签制度》等规定。进一步落实《高邮市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制度》,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衔接,将信访程序中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行政争议引导到行政复议程序中。发挥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功能转换对接作用,对市监执法行政复议撤回案件、市房管和界首镇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案件的具体行政行为开展了执法监督。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比去年翻一番,已办结27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7件,不予受理的2件。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市政府应诉文书办理,答辩材料由法制部门把关后,由分管市长审核,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审定,提升了政府负责同志的法治意识。全市行政诉讼案件34件,其中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17件(经复议后的诉讼案件6件)。
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市、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覆盖、全方位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邮镇深入开展“和谐村居”创建活动;菱塘回族乡大力推进个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对全乡所有个人调解室按照“五有”要求进行完善;三垛镇加强调处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各类调解委员会24个,配备调解员76人。今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16225起,调解成功15738起,调解成功率达97%,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起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
推进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推进以专职律师为主,社会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的援助模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建设。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共办理案件897件。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市政府法律顾问专题对建筑企业实际运营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提出有效的防范建议,在微信平台上推送,获得近万人次的阅读,得到住建部期刊《建筑》杂志刊载。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纵深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
2019年,是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性一年,市政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时代发展理念,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