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协调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畜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017年开展了创建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活动。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以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积极构建“两园一区一带”的畜牧业产业布局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畜牧业经济循环产业链,初步形成了以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公司+农户”发展模式的优质肉鸡产业园和高邮鸭、扬州鹅水禽产业区,以沼气发电、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和建设异位发酵床、有机肥加工厂为重点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促进了全市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2017年全市出栏肉禽达2750万羽,畜牧业总产值达59.7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7.44%。近三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重大动物疫情。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市政府成立了高邮市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印发了《高邮市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实施方案》(邮政办发[2017]164号),明确了创建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召开了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建立了畜牧业绿色发展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制定了2018年畜牧业绿色发展年度工作计划,财政预算列支畜牧业政策落实、监测、执法、技术推广、疫病防控等工作经费70万元。市委印发了《全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邮发[2017]49号),明确了各乡镇、园区的畜牧业发展指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将畜牧业绿色发展方面的规模养殖比重、养殖污染治理纳入了对乡镇、园区政府和部门的考核。
精心编制规划,系统推进。高邮市农业委员会、高邮市环境保护局、高邮市国土资源局三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了《高邮市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邮农[2017]210号),明确了产业布局及发展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邮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邮政办发[2017]8号),对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进行了划定,明确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高邮市农业项目建设审批管理规定》(邮农[2018]125号),市国土局将规模畜禽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纳入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了《高邮市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8—2020年)》,对畜禽规模养殖设施用地进行了备案。以创建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为抓手,着力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推广普及种养配套、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方式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加快推进养殖污染治理与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
强化政策落实,示范引领。近年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了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养殖基础设施和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中期检查通报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及时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资金,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全面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我市于2016年1月率先完成了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邮政发[2017]24号)和《市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邮政发[2017]104号)等文件,市财政落实禁养区养殖场关闭补贴经费2822.2万元、畜禽规模场粪污综合治理补贴经费269万元、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正常运行补贴经费75万元。经各乡镇、园区调查统计,全市共关闭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32家,目前已进行了生态修复。
转变生产方式,促进发展。一是围绕优质肉鸡和水禽特色产业,合理布局。形成了以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为主体的优质肉鸡产业园,2017年发展合作农户183户,鸡舍面积55.6万平方米,销售肉鸡1657万只,销售额3.32亿元,农户毛利2.32元/只,户均毛利21.8万元,扣除杂支费用后户均净利润13万元,有力的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在水禽方面,形成了新民滩湿地、东部河荡地区、西部丘陵地带三个水禽养殖基地,拥有“红太阳”、“秦邮”等著名商标。二是着力开展部省示范场创建。先后建成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4家、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35家。三是建立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我市建立了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种鸡场、高邮鸭良种繁育中心、扬州鹅种鹅场,目前正在建设中法生态种猪场。核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强了对种畜禽场的监管,种畜禽抽检合格率达100%。四是优化养殖主体结构。积极培育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全市现有养殖大户661个、家庭牧场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8个,形成了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的“公司+农户”,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高邮市秦邮蛋品有限公司、高邮市三湖蛋品有限公司、扬州市天歌鹅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司+基地”等产业化经营模式。现有市级以上畜牧业产业龙头企业21家。五是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高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邮政办发[2017]180号),市农委印发了《2017年高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邮农[2017]125号)。扎实开展了畜禽养殖场备案工作,共备案养殖场478家,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了养殖档案。
强化污染治理,综合利用。制定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邮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邮政办发[2017]8号),对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进行了划定,明确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强化部署落实,市政府、市农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和还田管网;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推广节水、节料养殖工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加强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综合治理;示范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规模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设施设备;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项目扶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利用项目鼓励规模养殖场建设异位发酵床,生产有机肥;建设沼气发电设施,生产沼气、沼液还田,沼渣生产有机肥。近年来,全市建设畜禽粪污有机肥加工项目5个、沼气发电项目28个。
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工作,推动了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逐年上升。2017年全市共有规模养殖场户699户,规模养殖比重达80%以上,其中:年出栏肉禽2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230家,规模养殖比重达94.14%。全市黄羽肉鸡出栏率达93.34%。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2017年合作农户上年存栏226.7万羽、投放苗鸡1613万羽,出栏1426万羽,年末存栏312万羽,出栏率达93.34%。畜产品和饲料质量安全得到保障。2017年抽查畜产品样品94个、饲料样品19个,合格率为99.12%,“瘦肉精” 抽检养殖环节样品2154份、屠宰环节样品15806份,检出率为0,抽检生鲜乳样品36份,“三聚氰胺”检出率为0。主要畜产品“三品”比例逐年上升。全市现有无公害畜产品34个、绿色食品28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0个,认证比例占全市生产总量的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