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从2008年开始,我市出台政策每年对其进行资助。考学奖励申报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当年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中及其以上院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全日制高等院校)及当年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金额为:高中500元,大专以上1000元,研究生2000元。教育专项补贴申报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生证》的全日制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在校残疾学生,补贴金额为:高中阶段2000元,大专以上2500元。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相关申请审批表,提供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8月下旬,市残联将统一发放今年第一批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