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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3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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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用血报销如何办理?
  有不少无偿献血者询问无偿献血用血怎么返还?无偿献血者有哪些家人或亲人可享受免费用血?享受免费用血的标准又是多少?回答如下:

  依据去年新修订并实施的《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在上述规定中,无偿献血者献血惠及对象扩大到了配偶父母及兄弟姐妹,此为新增加对象。通俗地说,无偿献血者的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也可享受免费用血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800毫升提供。

  对于用血返还的办理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在本省无偿献血的公民,在全省范围内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通过用血费用核销信息系统能够查明献血者献血量、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在办理免费用血手续时可以不提供《无偿献血证》、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我市无偿献血用血返还办理处所:请工作日期间到市人民医院急诊楼四楼献血办办理,服务电话:0514—8095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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