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对当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市政府每件给予600 元资助;当年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 400 元资助;发明专利当年进入实际审查阶段,每件给予 2000 元资助;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 5000 元奖励;获得国(境)外受理的专利申请,按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资助,每件资助最高不超过 3 万元;当年授权或引进的国际专利,每件给予 2 万元奖励;当年从市外引进并计入市区拥有量、仍存有十年以上有效期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5000 元;实施知识产权“清零计划”,企业的首件授权发明专利奖励 5000 元。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贯标”全覆盖,每年滚动培育 10家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贯标,给予每家 2 万元的资金奖励;每年择优培育 5 家企业实施高邮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给予每家 3 万元的支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企业拥有有效专利突破 50 件的一次性奖励 2 万元,企业拥有有效专利突破 100 件的一次性奖励 5 万元,企业拥有有效专利突破 150 件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发明专利占比不低于 20%)。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在建设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引进与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为加快建立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我市鼓励引进国内外技术成果在邮转化,对经市科技局认定备案的技术交易合同,按照技术交易的实际发生额给予购买技术成果的本市购买者 5%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