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目标
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游客接待量超过800万人次,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120亿元。
旅游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到2018年底,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有效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厕所),旅游配套体系(集散中心、咨询中心、停车场等)初步建成,旅游建设投入达到100亿元。全市建成五星级标准旅游饭店2家,建成四星级旅游饭店3家,江苏省四星级旅行社1家,江苏省三星级旅行社2家。
旅游行业竞争力不断提升。重点围绕“界首芦苇荡湿地公园-清水潭旅游度假区-邮运世遗文化旅游区-新民滩郊野公园-栖湖湾风景区-菱塘民俗风情”打造环高邮湖风景区,力争到2018年底,新创4A级旅游景区或四星级乡村旅游区2家,3A级旅游景区或三星级乡村旅游区3家,全面通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省级技术评估,2019年通过国家验收。
乡村旅游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到2018年底,新建江苏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1个,江苏省三星级乡村旅游区3-5个,省星级乡村旅游区总数达10家,培育旅游特色小镇2个,打造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线4条,培育特色精品(主题)民宿4-5个。
主要举措
(一)大力实施全域旅游精品工程
1.实行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引领。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完成《高邮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有效衔接,实行多规合一,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域化、公共服务一体化。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放大古城历史文化和环湖滨水生态效应,加快环高邮湖风景区规划编制,启动实施高邮湖退圩还湖工程,推进环高邮湖5A级风景区建设,整合盂城驿景区、市河、当铺等古城旅游资源,启动实施邮运世遗古城风景区建设,加快抗日战争最后一役胜利广场4A级风景区及龙虬庄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加快实施文游台扩容工程,全面提升高邮对外旅游形象,提高市场知名度。
3.积极引进重大旅游项目。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实施政府鼓励和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积极引进各种资金投资旅游业和“大好高新”旅游项目。
(二)大力实施生态游、文化游、乡村游、美食游培育工程
1.加快盂城驿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整合南门大街、市河及运河西堤、馆驿巷、镇国寺、世界文化遗产运河故道等旅游文化资源,进行旅游服务产品开发和业态提升与拓展,将该区域打造成为集邮文化资源、历史建筑风貌、市井生活、民风民俗等于一体的知名的邮驿及运河文化旅游区。
2.加快休闲露营基地建设。依托高邮湖、大运河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滨湖生态型、休闲度假型、水上观光型、湖光盛宴型自驾游(房车)等系列休闲基地,将高邮打造成江苏省休闲露营基地。
3.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为契机,在高速沿线、一级公路和县域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优先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村、示范点,串点成线,串点成面,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有效带动沿线周边乡村旅游发展。
4.大力开展乡村旅游特色品牌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培育一批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服务形式的“民宿、民食、民游”项目。
(三)大力实施“旅游+”产业融合工程
1.加强旅游+农业的融合。依托草莓、葡萄、山水梨特色林果及特色水禽水产养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业旅游。推出农业生态观光、农耕农事体验、四季水果采摘等特色旅游线路和“撒网、垂钓、捕鱼、品鲜”特色休闲渔业体验游产品,以全域旅游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加强旅游+文化的融合。充分挖掘古城古寺古驿古运河文化历史资源,开发具有高邮特色的文化体验类旅游产品,推出具有地域特色的各类旅游节庆活动和文化演艺活动,让游客参与其中、乐在其中。
3.加强旅游+工商业的融合。在波司登世贸街区、盂城驿街区、琵琶路美食街、新河新天地等商业街区中多植入旅游元素,策划“美食节”“年货街” “民俗嘉年华”等活动,探索以节兴旅、以工带旅、以旅兴商的“文工商旅”综合发展机制,让游客在游购娱休闲活动中感受高邮独特的地域文化和产业魅力。
(四)大力实施旅游品牌提升工程
1.创新市场营销模式。立足长三角,拓展华北片,加大客源地营销、网络营销、事件营销,推出休闲度假游、生态养生游、乡村慢生活游等特色旅游线路,拓展自助、休闲养生市场,开发深度游市场,延长游客逗留时间。
2.打造品牌节庆活动。放大“千年古驿站 秀美高邮湖”旅游形象品牌效应,做精做特“中国邮文化节”“中国双黄鸭蛋节”等节庆品牌,做深做透“高邮湖春色·里下河风情”主题游、环高邮湖自行车越野赛、高邮大运河越野半程马拉松赛、高邮大闸蟹旅游美食节等节庆产品,鼓励乡村办节,培育一批主题内涵多元、节庆举办常态、产业延伸互动的旅游节庆活动,做大做强“以节促旅”文章。
3.深化区域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城市候机楼、即将开通的高铁优势和不断完善的交通区位条件,拓展与扬州、泰州、南京、南通以及苏南等城市的区域联合营销,开拓港澳台及韩国、日本等境外市场,提高旅游国际化水平。
(五)大力实施旅游服务提档工程
1.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加大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力度,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加快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提供主客共享城市休闲健身空间。探索建立覆盖全域的旅游医疗求助服务体系,为游客安全出行提供支撑。科学布局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交通服务等旅游要素,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旅游标识标牌,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水平,引导商贸服务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2.推进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高邮市智慧旅游平台,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形成以电子信息屏、数字电视、旅游网站、旅游热线、咨询服务网点和游客流量监控分析平台等为配套的旅游信息服务安全警示系统,提升高邮旅游信息化水平。
3.提升行业服务品质。积极引导旅游酒店、旅行社、景区、特色客栈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等级化创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公司、机构重组、兼并、融合方式提升企业经营规模。完善企业内部旅游咨询、应急保障、网络通讯等便民服务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通过政校企合作、人才引进、职业资格评定等方式,提升导游、服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职业素质、技能水平和文明规范。
4.提升文明素质。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广泛开展文明行动,编制市民文明手册,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实施文明引导。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高邮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引领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六)大力实施旅游体制创新工程
1.健全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安监、卫生、海事、物价、消防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和旅游实际,建立旅游市场监管联合处理机制,探索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和市场监管等机制,切实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确保旅游出行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2.完善综合执法营销、宣传机制。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旅游、公安、市场监管、安监、海事、物价、消防等部门要根据需要,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建立由宣传、文化、旅游、新闻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旅游联合营销宣传领导小组,形成对外营销合力,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信息中心要免费提供播放时段和版面开展旅游形象宣传、全域旅游创建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旅游环境。
3.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职能。各乡镇、园区要明确旅游分管领导,设立旅游办公室,涉及旅游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园区为主负责,旅游等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形成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工作合力。
(七)大力实施旅游扶持激励工程
1.实行政策倾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完善高邮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土地、税收、金融等配套政策措施。
2.设立专项资金。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过程中的规划修编、项目奖补、市场开发、行业发展等。对于乡镇、园区新建星级乡村旅游区、旅游厕所、民宿等通过验收后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创成品牌后按邮政发(2016)112号文件给予奖励。全域旅游创建的乡镇、园区也应相应设立创建专项资金。
3.完善考核激励。将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及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主要指标纳入乡镇、园区和重点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评先评优予以奖励。
创建时间及步骤
高邮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月—3月)。组织各乡镇、园区、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良好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2018年4月)。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乡镇、园区、部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在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汇报所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和创建办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5月—10月)。创建办按照《旅游示范区建设考核标准》有关规定,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自查,推进没有完成或完成效果不佳的任务单位加快进度、限期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创建任务。
迎检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2月)。全市各单位按要求充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上级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王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