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食品、服装、日用品,大到汽车、整体家装等物件,网购群体的快速增长和购买能力增强让电商行业风生水起。但火热的背后,各种问题也衍生而出,商品质量不合格、夸大宣传、退换货困难……部分电商商家的不诚信行为让网购者大为烦恼,网络购物已成消费维权热点。今年3·15主题就是“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那么,消费者在网购时代究竟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朋友圈,朋“有圈”?
近年来,随着微信功能的不断推陈出新,这一普通的交流分享平台渐渐成了交易推广平台,各种代购广告横飞,发布广告的卖家们也总是以一副“我不赚钱,我只是商品的搬运工,主要是给大家带来实惠”的口气。
记者调查了50位网友发现,约有九成网友的微信朋友圈里有人在卖东西,有七成左右的网友在朋友圈里买过东西。销售美容产品的微商小王告诉记者,在朋友圈里开微店非常容易,只要按照提示,不要一分钟就可以完成一个店铺的注册,而且无任何门槛,也不会对注册人的真实信息进行核查。而更多卖家选择在朋友圈“摆地摊”,直接在朋友圈通过日常状态发布商品信息,通过微信转账与买家直接进行交易。
交易方式可以简易简化,但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还是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虽然近年来关于网购的投诉越来越多,但迄今为止接到有关微信朋友圈消费投诉的情况却屈指可数。真的是朋友圈的商品都货真价实,不存在消费纠纷吗?答案是否定的。不少受访网友都表示对朋友圈购买的商品不太满意。“朋友圈里都是亲戚朋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就算商品出了什么问题,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市民徐小姐表示,朋友圈的交易行为一般都没有发票和交易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买家往往碍于情面,自认倒霉,因此朋友圈商品反而成了“法外之地”。
市市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微信初始设计只是一般性的聊天工具,账号具有私密性、虚拟性、临时性的特点,还可以随意删除发布的信息,如果这些微商销号,加上没有实体店,工商部门难以监管。此外,消费者通过微信直接通过网银付款,属于私下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市市监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网络购买商品时要尽量选择正规电商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千万不要直接给对方打款。万一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向微信平台举报,同时注意保留好通话记录和卖家信息,及时报警。
网络外卖食之不安
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成熟,网上订餐如今炙手可热。节省时间、选择性多、价格优惠,只需动动手指,美味便可送到面前。这些便利因素使得网上订餐逐渐成为上班族、学生族的新宠。然而,“吃货”们在肆意享受美食、体验便捷的同时,线下“黑心后厨”的报道也屡见不鲜,网络外卖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众多食客惴惴不安,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那么,网络外卖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如何才能吃得明明白白、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20多岁的小陈在一家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工作,也是个电脑游戏迷。中午在公司基本靠外卖果腹,下班回家也图方便,常常点个外卖了事。他告诉记者,在网上订餐虽然方便快捷,但有些外卖往往看起来很美,实则暗藏“陷阱”。“有一次点了份炒饭,不仅配菜不新鲜,而且米饭也是夹生的。”记者追问他有没有投诉时,他直言说:“投诉过程很麻烦,费时费力,还未必有用,再说也就二三十块钱的事,最后只是在给商家评价里写下了自己的遭遇。”从那以后,小陈就格外留意查阅商家的经营资质。无独有偶,市区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有次通过APP平台点了个外卖,结果送来的饭菜里居然有头发,瞬间就倒了胃口,却又无可奈何。”
市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分工不同,餐饮行业的管理是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具体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局只能对无营业执照的商家进行处罚。”他认为,在网络食品交易中,不仅买卖双方不见面,消费者连所要购买的食品实物都见不到,更别提食品使用的原材料、加工制作过程及后续的包装、配送过程了,这就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隐患,所以需要处在中间关键环节的第三方平台充当起消费者的“眼睛”。他建议消费者:“订餐之前最好进行实地考察,选择有资质的餐饮店订餐,同时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存,一旦出现问题,也好依法维权。”
网购谨防“低价陷阱”
在各方着手解决网购维权问题的同时,消费者又该如何在网购中保障自身权益?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分析称,“在网购交易中,消费者尽量不要被低价所迷惑,要理性地去选择商品。‘好评返现’‘刷单炒信’让人难以分辨商家是否正轨,防不胜防。在摸不准商家产品质量是否可靠之前,消费者要谨慎下单,避免自身权益受侵害。”
市市监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网购商品时,不要盲目贪图商品价格便宜。此外,在决定购物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商品、商家及服务有关的信息,看清楚商品的详细信息再下单。“在下订单之后要妥善保存单据以及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交易记录,并索要发票单据。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或遭遇纠纷问题时,与侵权者、网络交易平台协商不成的,可拨打侵权者当地的12315投诉热线及时投诉。如果对方涉嫌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表示,随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实施,退货流程、退换适用范围的明细,让网购维权拥有了更多依据,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也会愈加顺畅,卖家市场也会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