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干部超编既是“通病”,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何把“通病”从根本上治好?汤庄镇一班人敢于担当,善于化解,顶住种种压力,在村组实施减员182人,使人浮于事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变,也使每村平均增收节支30万元左右。“瘦身”后的村组干部队伍更精干,做事更快、更踏实。
针对经济薄弱村组债务化解难问题,汤庄镇党委政府“对症下药”,全面取消村级招待费,实行村级“零招待”。同时,严格债权、清收债务、下降债息计算“三债”标准率,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化解村级有息债务。对不能按照“债权清收12%、债务下降15%、债息计算9%”的标准化解债务的村,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均作相应比例扣除。为加快村级债务的化解,汤庄镇对所有村的土地流转都统一收取10%的土地流转服务费,土地流转交易一律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做到一块地不漏、收取标准一分不降,既保证了农民的合法收益,又增强了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
村级干部队伍稳定是做基层工作的关键要素之一。为激发动能、夯实基础,汤庄镇对村干部工资的折算标准进行了核定,打破了以往村级干部工资以人口、面积计算高低,考核、绩效工资份额相对较小的格局,统一制定为“村支书工资=基本报酬+考核报酬+绩效报酬”的新“公式”,提高了考核的权重;其他村干部的工资报酬按照支书工资不同比例进行计算,有效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原动力。另外,该镇还强化对村干部的关爱制度,对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被市委评为五星级村党组织书记的,可推荐参照执行副科级公务员工资待遇;对被市委评为“最美村党组织书记”、“十佳村党组书记”的可择优提拔为镇中层干部,对连续三年在镇星级化考核排名前三名、累计五年星级化考核前三名的,可择优选拔为镇中层干部、推荐为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或镇领导后备干部。
为强化对村级兴办实事的管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再增加村级债务负担,该镇还明确规定,村级实施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实事项目,不但要通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商定同意,而且还要报党委政府批准方可实施。同时,还要落实好相关项目资金,实施项目统一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