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会上,仪征、广陵、江都、宝应、邗江以及我市人大相关负责人先后汇报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据悉,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于当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后,各地坚持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加强组织,积极行动,一方面合理开发利用各类水资源,一方面不断强化对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邮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观摩了我市北澄子河上段、高邮灌区管理处、淮河入江水道等水利工程。 管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