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即建立“三员”制度。全面工作有统计员。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专(兼)职统计员,明确和落实统计员工作职责,依法采集统计调查资料,整理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据、真实可靠;做好本村(社区)人口、农业、经济等大型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及社情民意等各类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开展辖区单位清查摸底,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依法公布统计资料,规范管理统计档案资料等。常规工作有协理员。每个村(社区)配备若干统计协理员。在保持现有村(社区)大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将村(社区)划分为若干管理网格,由每个网格负责人作为村(社区)统计协理员,配合村(社区)统计员承担并完成各类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村(社区)统计工作的开展。专项工作有代理员。依据《高邮市统计代理(中介)管理暂行办法》,推进统计代理工作有序开展。统计代理机构选派统计代理员,组织开展各类民意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参与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以统计代理(中介)机构为平台,缓解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的现状,扩大统计工作覆盖面。
“1”,即打造一个网格化管理平台。借鉴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并充分利用该平台资源,建立健全“村(社区)+网格”两级统计网络。建立健全村(社区)统计工作制度,明确村(社区)统计协理员工作职责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定村(社区)统计协理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村(社区)统计协理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统计协理员业务培训和能力素质提升,充分发挥村(社区)统计协理员的作用,按照“在地原则”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地理边界和工作责任相结合,积极服务于网格内统计调查单位,指导帮助完善统计台账;要依法建立统计关系,及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统计网络格局。
“5”,即实现五个规范的工作保障。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契机,规范有序推进统计网点向村(社区)延伸,以统计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阵地为保障,以实现统计业务制度化、统计管理法制化、统计处理信息化为目标,强化统计基础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化运行,通过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全市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村(社区)统计工作“五个规范”(即:建立一套规范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一套规范的综合统计台账、建立一本规范的统计工作记录簿、建立一套规范的统计档案资料、建立一套规范的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