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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高邮市劳动模范”受市委市政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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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3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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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庆“五一”暨劳模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50名“高邮市劳动模范”受市委市政府表彰
  本报讯 4月29日,全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隆重召开。会议表彰了全市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富有时代特色的50名劳动模范,动员全市广大劳动者积极投身 “强富美高”新高邮建设。

  市委书记韩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潘学元主持会议,市领导张秋红、徐永宝、张新钢、汤学仁、孙建年、付有根、徐健、朱莉莉等出席会议。

  韩方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向奋战在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他指出,劳动模范是广大劳动者的杰出代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引领社会风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韩方强调,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年初召开的市“两会”,对“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特别是今年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和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周密部署。全市广大职工群众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劳模精神为引领,以共建共享为要求,争创一流业绩、争做“高邮工匠”、争树文明形象,为实现“十三五”开局之年开门红、推动“强富美高”新高邮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韩方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帮扶人,做职工群众最可信赖的“贴心人”,着力提升广大职工的幸福感、满意度。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不可比拟的组织和政治优势,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要务,把握正确方向、强化协调配合、注重自身建设,务实创新地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工会工作。

  潘学元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协助新闻宣传部门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在全市上下营造“尊重劳模、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让劳模精神与“崇文尚德、求实创新”的高邮精神共同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潘学元强调,全年时间即将过半,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紧紧结合这次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市委副书记张新钢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授予马年元等50名同志高邮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省劳模吴战宇、市劳模薛凤香的先进事迹在会上作了宣讲,劳动模范代表吴国元宣读了高邮市劳动模范致全市各行各业劳动者的倡议书。

  胡勇民 戴顺阳 周雷森/文 王林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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