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许多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因经济困难,存在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又难以续费的问题。中途断保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为此,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助保新路子,出台了《高邮市特殊困难群体助保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是市属改制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只要符合从改制置换身份之日起至今未正常续保的条件,都可在退休当年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办理助保贷款手续,顺利领取养老金。助保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商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实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前3年的助保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据了解,本月初以来,已有10名困难退休职工通过申请享受到了“助保贷款”的优惠。 夏滢 晓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