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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今已开出近4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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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8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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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我市不再开“单身证明”
2006年至今已开出近4万份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于26日发出公告,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扬州市民政局统一部署,从2015年9月28日起,除规定范围外,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俗称“单身证明”。

  据了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成立,并承担了开“单身证明”这一特殊业务。“单身证明”的用途由当初的房产过户、户口迁移、计划生育,过渡到现在的买房贷款、房屋中介、银行贷款、出国(继承遗产、移民、工作、教育)、司法公证、拆迁安置、婚介所(相亲)、办理低保、用人单位招聘等多个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今,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开出“单身证明”近4万份。

  另据了解,自9月28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胡竞  周麟  杨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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