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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地税局服务企业发展纪实
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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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红利“+ ” 企业负担“-”
——高邮地税局服务企业发展纪实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摘要汇编
  今年以来,高邮地税局积极落实扬州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精神,牢固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客户”的服务理念,通过一手抓优惠政策落实、一手抓服务举措创新,积极构建“税企连心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增长,为“四城同创”、建设“强富美高”新高邮作出了积极贡献。

  问需求,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知情人”

  该局把“想什么”、“要什么”作为服务的首要环节准确把握纳税人需求,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走千家税户、解发展难题”活动。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为组长的走访小组10支,成员70名,深入重点帮扶的企业调研,当面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经营生产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具体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突出工作重点,凡在地税部门职能范围内可处理的事项,实时处理;对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人才等地税部门不能处理的问题,实时上报状况,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主动邀请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评价地税工作。同时建立纳税人服务工作日志和工作月报制度,记录走访、座谈活动中收集的纳税人需求信息及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全系统累计走访企业110户,发放征求意见表780份,收集各类问题10类97个,这些问题全部得到有效解决。

  送政策,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铺路人”

  该局把纳税人“缴什么税”、“怎么缴税”、“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作为服务纳税人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等同于收过头税”的理念,以更好更快更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出发点,召开了10场企业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了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召开专项工作动员暨典型做法现场观摩会,明确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同时,进一步规范服务制度,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减少报送资料,切实方便纳税人,推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扶持企业发展壮大。2015上半年,该局落实各项政策共减免税额6000万元,具体举措如下:

  落实最新政策。过去的一年里,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涉企税收优惠政策,每项政策的出台,该局都迅速组织“税收优惠专家团队”学习宣传辅导,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该局针对六大行业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管理,对应享未享的企业进行逐户提醒;定期通报享受情况,及时兑现优惠措施,在企业之间营造自我提升和积极跟进的良好氛围。上半年,共有350户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额183.5万,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动力。

  减负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加快小微企业发展,对繁荣地方经济、促进市场资源配置、扩大就业、增加地方收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以及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高邮地税局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调节的功能,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难,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和跨越,梳理了支持全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18条税收优惠政策和管理服务举措,确保各项优惠落到实处,尽最大可能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今年上半年,全市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地税户为510户,共享受减免税优惠320万元。

  助力弱势群体。就业问题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社会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高邮地税局围绕推进创业就业用好税收政策,关爱社会弱势群体,鼓励企业雇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职工,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53户企业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1078万元,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减免50万元。

  深改革,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护航人”

  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该局一手抓税收政策落实,一手抓税收职权改革,不断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存环境,全力护航地方经济发展。

  厘清职能,规范管理。取消逐户实地核实税种(基金、费)制度,设立、登记、变更信息统一由纳税服务局实施案头审核,把财务报表报送认定、三方协议签订、CA证书的发放及发票资格认定、申领、缴销、核销等职能以及定期定额户的注销登记管理也归并纳税服务局负责;建立风险应对基础信息核实确认机制,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实确认由税源管理分局依据风险对岗核实。对于新设立的纳税人,按不低于其户数50%的比例,纳入次年的风险管理;对于涉及跨区变更的纳税人和地税机关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全部纳入次年的风险管理;其他纳税人的注销登记管理由税源管理分局负责,不断加强纳税人登记环节的基础信息管理,促进税收遵从。

  强化监督,严控下户。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企业“安静生产日”的相关规定,每周一至周四没有特殊规定不得到企业检查;税源管理分局实施中等风险应对过程中,只有对涉税问题较为复杂的纳税人,才能在集体审议后,经税源管理分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组织实地核查。税源管理分局建立税务人员下户台账,一个年度内,不得对同一纳税人实施两次以上中等风险实地核查。下户延伸复审数量不得高于风险应对完成总量的3%。强制执法和大规模专项检查须经市局主要负责人审批,事先报税政法规部门备案,并有监察部门人员参加,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督促为主,谨罚慎处。按省地税局规定实行“首违不罚”,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推行“容期整改”制,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限期改正的期限为15日;所有行政处罚视情节决定档次,并一律按对应档次的下限执行。

  优服务,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贴心人”

  该局始终把为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解决难题作为衡量地税部门纳税人服务的标尺,坚持在解决纳税人涉税难题的过程中,进一步检验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事项“一窗受理”。将新服务规范中321项涉税事项(包括35个审批项目)受理全部下放到办税服务厅窗口,明确限时办结12项,当场办结309项,所有依纳税人申请的审批业务,全部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实行“先办理后核查”,取消了9项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同时,实施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涉税审批事项,方便纳税人及时查询、开展监督。

  审批“一步到位”。积极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表受理”项目审批和重大项目预约办理、限时办结制,试行重大项目“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形式审查”制度;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推进网上审批,推行“阳光审批”;对于符合优惠、减免的企业,做到边培训、边审核、“先办后审”,实现培训、审批、备案“零等待”。

  办理“一次通过”。按照新规范要求,将税务登记规范中的设立、变更、注销、停复业报告等10项表证单书全部纳入免填单,把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和证明开具5类规范中的主要文书确定为免填单服务,不断精简纳税人的各类表证单书和涉税资料报送;各审批环节在办理过程中同步录入资料,不得在审批事项办结后进行一次性录入的“体外循环”操作,有效杜绝了纳税人“多头跑”的现象,保证纳税人涉税鉴证办理一次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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