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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民政府~~~邮政发〔2015〕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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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31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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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民政府
关于通湖路北侧(金桥路东侧)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邮政发〔2015〕163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高邮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市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高邮市通湖路北侧(金桥路东侧)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中国高邮门户网站(www.gaoyou.gov.cn)和高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www.gyfgj.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拆迁(征收)范围内张贴公布,广泛征求被拆迁(征收)人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26日。被拆迁(征收)人及社会公众如需提交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将书面意见提交给高邮镇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武安邮政所对面,联系人:党高衔,联系电话:13511734209)或高邮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蝶园路29号,联系人:吕健,联系电话:84633834、18796660868)。

  特此公告。

  高邮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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