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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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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邮市委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提升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加快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做好全市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以行政措施为推动、以技术措施为支撑、以经济措施为激励、以法律措施为保障,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部门配合、教育引导、督查考核力度,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实现秸秆禁烧、禁抛,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稻麦等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堵一道渠,不污一条河”,确保全市秸秆禁烧率达100%、禁抛率达100%,努力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

  2、重点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激励和引导农户购买各类秸秆还田机械,夏秋两季省级秸秆还田计划面积83.52万亩(其中:夏季 67.10 万亩,秋季16.42万亩)。

  3、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收贮和压块成型工作,努力拓宽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途径,确保除秸秆还田外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省定标准。

  三、禁烧时段

  全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负责全市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督查、考核,并与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包干部门主要负责所在乡镇、园区禁烧工作的督查,第一责任人为部门主要负责人。收割期间,包干部门至少安排1名分管负责人、2-4名工作人员在所挂钩的乡镇(园区)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情况。各乡镇、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健全乡镇、园区为实施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园区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分管负责人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所有镇干及基层站所包村到组,牵头负责,严防死守。夏秋收割前,各乡镇、园区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村、到组、到户,并将责任分解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秸秆禁烧期间,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做到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2、明确部门职责。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较广,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市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行政推动中的问题和矛盾,定期编发简报,遇有重大问题,提交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组织督查、执法、考核活动,每天将核实的着火点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组织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规范机收割和秸秆还田标准,推广秸秆还田、打捆机具,督查、考核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市农委牵头负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每2万亩农田组建1个秸秆收集合作社的要求做好秸秆收集工作,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推广,拓宽利用渠道。市水利局负责督促、检查河道乱扔秸秆,保证河道畅通。市发改委、经信委负责协调秸秆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生物质能源项目。市国土局负责帮助协调秸秆加工企业及秸秆收集合作社的用地矛盾。市公安局负责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污染以及财产和人员伤亡事件的处理,市消防大队负责因焚烧秸秆引发火情的出警处理。市交通局负责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堆放秸秆进行清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秸秆运输车辆优先安排“绿色通道”证书。市城管局协助城区周边乡镇做好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烧执法。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秸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示范推广。市经信委、工商局负责做好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引导工作,鼓励他们带头禁烧。市监察局负责对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效能监察,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保证政策扶持资金及时到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教育局负责向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他们向其家人进行宣传。市委农工办负责做好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巡查、督查和考核。

  3、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印发《通告》、电视讲话、部门专访、流动字幕以及“一报两台”开辟专栏等形式宣传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讲清露天焚烧的危害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秸秆禁烧的关健时段,将在“一报两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布乡镇、园区秸秆焚烧的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编发简报,及时通报各地区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市农机局要发放《告全市广大农机手一封信》,并与每位机手签订协议,确保秸秆还田作业田块的收割机秸秆切割装置安装、使用到位,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的秸秆还田机作业质量符合要求。市教育局要通过组织“小手牵大手”活动,给全体中小学生发放《告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动员中小学生说服并监督家长不露天焚烧秸秆。市经信委、工商局要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分别发放《告企业职工的一封信》、《告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各乡镇、园区既要将《通告》发到所有农户手中,又要使农户了解《通告》的具体要求。在夏秋两季大忙期间,各乡镇、园区在主干道悬挂横幅不少于10条,配备流动宣传车,组织文娱宣传小分队,走村串户开展宣传教育,每个村要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市农机局、农委等部门要围绕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工作,适时组织现场,通过现场推动,不断扩大全市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面积。

  4、加大执法力度。市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园区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参加,以乡镇、园区为主体,组织环保执法人员以及乡镇派出所民警,昼夜开展巡查,对发现的秸秆焚烧事件,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对因焚烧秸秆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新闻单位要及时跟踪报道一些典型案例。市政府将组成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巡查灭火队,对一些重点地区开展巡查灭火工作。各乡镇、园区及村组要成立巡查灭火队,坚持24小时巡查,发现着火点,及时扑灭。市监察局牵头,组成督查小组,督查各地组织发动、干部包村到组、《通告》和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车运行、保障措施制定落实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

  5、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园区要将秸秆禁烧、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政府将开展秸秆禁烧、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的考核奖励,年底,根据乡镇、园区职责履行、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在全市评选优秀乡镇、先进乡镇若干名,分别给予奖励。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的乡镇、园区及部门,市委、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汇报;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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