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城市做什么,体现的是一种责任意识。一要从我做起。“三为”的关键在“做”,而行动的主体是“我”,每一位扬州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翁,要让城市更美好,主人首先必须从我做起。二要从小事做起。细微之处见精神。从自我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遵守公德、保护环境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无论在哪里工作和生活,都让周边环境、氛围因我存在而和谐。三要从身边事做起。既做正能量的传递者,更当约束规范的监督员。带头弘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法律和各项行为守则,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自觉同一切不文明言行作斗争,共同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我为他人做什么,体现的是一种奉献精神。一是不要抱怨他人。做任何事情,都要调整好心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每个人多从他人的角度考虑,多为别人考虑,多奉献他人,自己也会愉快身心。二是乐于帮助他人。尽量不要给他人添麻烦,可以自己做的事情不要麻烦别人;不要吝啬自己的善良,当他人遇到麻烦时多帮助他人,努力为他人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力所能及的事情。三是注重学习他人。要更好地为他人服务,只有一腔热情还不够,还需要苦练内功,多向他人学习,学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提高自己服务他人的能力。
我为社会做什么,体现的是一种岗位担当。一是要有爱岗敬业的意识。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主要是通过本职工作来实现的。无论在什么行业、无论干什么工作、无论能力大小、无论是否是自己喜欢和熟悉的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在本职岗位上作出努力。二是要有爱岗敬业的本领。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丰富学习方式,着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要有爱岗敬业的行动。在自己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当工作上需要时,应当积极主动地去做,想办法、创造性地去做,施展自己的能力与本领,而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当社会、人民需要时,要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不计荣辱,贡献出智慧和力量,展示时代新人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