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5年03月30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5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公告
  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和扬州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扬粮[2015]14号)要求,我局于2月26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邮粮[2015]10号),决定自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目前已基本结束。请还未进行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单位,于4月5日前到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进行核查,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0514—85081810)

  高邮市粮食局

  2015年3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特别报道
   第04版:特别报道
放鱼高邮湖 活水生态美
招聘启事
2015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公告
高邮报特别报道042015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公告 2015-03-30 2 2015年03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