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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5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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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民生发展新常态 展现民政事业新作为
2014年工作回眸
  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的一年,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大局、勤奋工作,攻坚克难、全面履职,实现了服务优化、管理创新、民生改善,社区建设得到了突破性发展,敬老院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跃,保障改善民生、社会组织发展、社会事务管理、国防军队建设等也取得了新成效,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扬州市重点工作考核评估中位列三甲,受到了扬州市民政局向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被评为扬州市民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获扬州市民政工作创新奖,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4年度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先进单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全面提速。重点抓好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投入200多万元,对敬老院内外墙全部重新粉刷出新,安装监控和医用应急呼叫系统,并全部投入使用。年内完成10家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工程,占比77%,开发区敬老院创三星级通过了省民政厅验收。充分整合利用资源,推动敬老院合并,年内完成2家敬老院撤并,明年计划合并3家。全年新增床位380张,全市共有养老床位518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28张,集中供养能力达82%。今年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0个,城区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83%,申报创成省级示范性7个。实施“关爱失能老人行动”,在水部楼等5个社区托老所开展了“曜阳保姆服务”试点工作。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扩增至500人。向全市2.39万名高龄老人发放“尊老金”1804万元。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家,完善服务功能,在水部楼等5个社区开展配餐就餐服务。市社会福利中心于12月29日正式开业投入运营,提供养老床位300张,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孤儿、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等特殊群体生活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全年发放各类保障资助金2327万元。召开慈善总会换届选举暨“5·19慈善一日捐”大会,全年募集慈善资金1021万元,支出各类救助金793万元,在第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上,我市荣登百强榜。

  (二)社区建设实现新突破。今年以来,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率达94%,农村社区达97%,“一站式”服务大厅全部达标。社区工作经费也有了保障,民主自治程度大大提高,彻底改变了社区建设面貌,大幅提升了社区整体水平。年内组织了两批对建成社区达标的验收,共下拨以奖代补资金630万元。加大和谐社区创建力度,深入开展“四级争创、分档晋级”活动,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为85%、74%,琵琶社区再次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在高邮街道、开发区马棚街道办事处、送桥、临泽、卸甲、三垛、车逻镇等7个镇(街道、园区)、18个社区、57个村推进“政社互动”试点工作,推广“两清单一协议双评估”,推动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逐步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者互联互补的“三社联动”运行机制,打造了一批社区服务品牌,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新建成6家社区社会工作室,获扬州市首届社区工作者“三社联动”知识竞赛二等奖。

  (三)社会管理推出新举措。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投入资金80万元,建成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政社分离工作,实施社会组织涉企专项清理,实行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对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4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加强社会组织活力建设,组织两批社会组织“送健康送文艺”进乡镇敬老院活动。落实普惠制殡葬政策,在免除基本火化费的基础上,新增免费提供一个300元以内的骨灰盒,全年为5897户群众减免费用 601.6 万元。依法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组织“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首次设立了四块流浪救助指示牌,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1人次。着力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开展“幸福家庭直通车”、“福彩送福”活动,依法办理登记13974对,登记合格率保持100%。

  (四)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360元,共向全市13671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3135万元。医疗救助个人自付救助比例提高到65%,封顶线提高到3.5万元,“一站式”同步结算平台救助161629人次667万元,年发放医疗救助金842.7万元。出台《急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办法》,设立急难救助基金500万元,自实施以来,已即批即办救助25户16万元。建立健全村(社区)、乡镇、市三级预案体系,确保灾后12小时内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措施。

  (五)优抚安置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10719名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3850万元。组织对“慰烈工程”工作回头看,加强规范化管理,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完成272座散葬烈士墓迁移、整合、修缮、原地保护工作。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为2909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参保参合,向835人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金49.28万元。抓住新一轮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市的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双拥成果,迅速掀起创建热潮。实行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全市共接收冬季退役士兵376人,依法妥善安置符合就业条件19人,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培315人,参训率达84%,就业率达98%。“抗日战争最后一役纪念馆”项目于12月26日对外开放,成为我市一个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及国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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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民生发展新常态 展现民政事业新作为
2014年度市民政局获表彰
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乡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4年度全市民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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