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了破除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旧体制,建立新型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和价格管理机制,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不断改善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单位有哪些?
答: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安排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的补偿额度,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护理、诊疗、手术和传统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检验检查价格。
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取消15%的药品差价收入,其中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10%由财政补助,10%由医院自我消化。
五、我市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具体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取消部分;二是降价部分;三是调整部分。
六、取消部分包括哪些?
答: 一是取消15%的药品差价,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取消特需病房床位费、高级专家诊疗中心专家(会诊)诊查费两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七、降价部分包括哪些?
答:降低部分检查检验项目价格。一是取消CT、MRI大型设备检查价格上浮15%的规定;二是明确大生化检验套餐价格为196元/次,乙肝两对半定量检测套餐价格为130元/次;降低2006年以来新增且没有调整的检验项目价格。
八、调整部分包括哪些?
答:调整部分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调整诊察费项目价格。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项目纳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和药事服务费,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辩证论治费。西医诊察费:(一)普通门诊诊察费10元/次;(二)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15元/次;(三)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25元/次。中医辩证论治费:(一)普通门诊中医辩证论治12元/次;(二)副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辩证论治17元/次;(三)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辩证论治27元/次。急诊诊查费10元/次、住院诊查费8元/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门诊诊察费35元/次。
二是调整护理项目和部分综合服务类项目。调整后的护理项目价格为:一级护理费 30元/日、二级护理费 20元/日、三级护理费 10元/日、重症监护7元/小时、特级护理4元/小时、特殊疾病护理40元/日、新生儿护理 30元/日、新生儿特殊护理10元/次、精神病护理 40元/日、气管切开护理16元/日、吸痰护理4元/次、造瘘护理8元/次、动静脉置管护理10元/次。
调整后的部分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为:肌肉注射4元/次、静脉注射5元/次、静脉输液8元/次、小儿静脉输液11元/次、氧气吸入4元/小时。 抢救费和换药费项目提价幅度25%,其他综合医疗服务类项目(不含其他不调整项目)提价幅度30%。
三是调整床位费项目价格。不再区分病房等级,按每间病房的床位数定价。
病房床位费价格为:普通床25元/日、三人间40元/日、双人间A 55元/日、双人间B 70元/日、单人间120元/日、套间300元/日、急诊观察床位费15元/日、陪护床10元/日、新生儿床位费15元/日、母婴同室婴儿床位费A 25元/日、母婴同室婴儿床位费B 15元/日。
四是调整临床各系统诊疗项目。其中:口腔颌面项目提价幅度15%,心脏及血管系统项目提价幅度20%,其他项目价格(不含其他不调整项目)提价幅度30%。
五是调整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手术治疗项目(不含其他不调整项目)提价幅度50%,麻醉项目提价幅度20%。
六是调整康复项目价格。康复项目(不含其他不调整项目)提价幅度20%。
七是调整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中医综合、中医特殊疗法项目提价幅度为20%,中医外治、中医骨伤、中医肛肠提价幅度为30%,针刺、灸法提价幅度50%,推拿疗法提价幅度40%,。上述项目价格计划分两年实施到位,其中,2014年完成调价计划幅度的60%,2015年全部调整到位。
省物价局明确规定的其他暂不调整项目(类)价格,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高邮市物价局
高邮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