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进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服务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活动,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中央和地方水利投资项目及水利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公开透明、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监理,履行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建设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水政监察和水土保持文明执法。
3、政务公开。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主动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优质服务。讲求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和文明服务窗口建设;杜绝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以及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5、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通畅群众反映问题的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
6、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八个禁止,52个不准”,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恪尽职守,秉公用权的情况。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