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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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9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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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书画作品的启事
  为积极助力提升“清风扬州”品牌,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高邮市纪委将组织参加由扬州市纪委举办的优秀廉政书画作品展活动,现面向全市征集优秀廉政书画、摄影等艺术作品。 

  一、征集主题 

  作品应以清正廉洁、弘扬正气为主题,思想深刻、内容健康,励志向上、格调高雅。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以书法和绘画作品为主,摄影、刺绣、漆器、草席竹编、竹木砖刻、折扇、剪纸、面塑、雨花石等富有地方艺术特色的装饰作品均可; 

  (二)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内容可取自名人名言、咏唱梅兰竹菊的诗词或《爱莲说》、《岳阳楼记》等文学名著。绘画作品风格、形式、题材不限; 

  (三)作品大小以4尺半张(136*34cm)或超大尺幅亦可,横竖不限,无需装裱; 

  (四)请作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作品报送

  (一)征集活动从即日起,到9月8日截止; 

  (二)全市各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向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广泛征集,同时鼓励有书法、绘画爱好的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征集作品数量不限; 

  (三)作品由各乡镇(园区)、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代为收集报送,其他社会爱好者的参展作品可直接报送。请于9月8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干教室(市行政中心6楼8612室),联系人:霍伟,联系电话:84612152。 

  四、作品应用 

  (一)本次征集上报的作品扬州市纪委将组织评奖,并择优举办展览; 

  (二)本次征集上报的作品概不退还,将用于扬州市廉政教育场所长期陈展。扬州市纪委监察局对作品享有宣传、展览、出版和处置权。

  中共高邮市纪委办公室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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