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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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31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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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解读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政策取向。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金融运行总体是稳健的,但资金分布不合理问题仍然存在,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意见》给出了以下十条指导意见:一、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二、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三、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四、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五、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六、支持企业“走出去”。七、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八、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九、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十、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月销售未超2万元小企业免征营业税增值税。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信建部新规清理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表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10项违法违规行为是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即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或注册证书的行为。 

  ■三部委推进生物质能产业。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农业部正多方推进生物质能利用。据介绍,发改委将以秸秆利用工程为重点,落实资源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能源局则力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生物质能利用,农业部在积极制定农村生物质能炉灶升级换代和生物质能在生态农业中利用等专项规划。据了解,因为生物质能发电核心技术和装备水平有限,原材料收购成本较高,发电的经济性不高。因此政府给予企业一定的电价补贴,生物质能发电电价定为0.75元/度,比火力标杆电价平均贵0.3-0.5元/度。业内人士指出,未来随着政府补贴进一步到位,示范工程范围扩大,更多生物质能特别是发电企业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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