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脑瘫的早期表现
脑瘫的早期表现是指脑瘫儿童在出生后至9个月前所出现的异常情况。
1、新生儿期或3个月内婴儿易受惊,啼哭不止或哭声微弱,睡眠困难。
2、喂养困难。表现为吃奶无力,拒乳或边吃边哭,吞咽困难,进食出现呛咳,从而导致体重增长缓慢。
3、在听到噪音和体位改变时易出现拥抱样惊吓并伴哭声。
4、4—6周龄的婴儿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差,表现淡漠,自发运动少或呈现不自在的“鬼脸”样。
5、3个月婴儿在被支撑腋下站立时,无双腿伸直站立的表现;俯卧位不能抬头。
6、4—5个月时仍然竖头不稳,不能追视物体;仍表现为拇指内收,手握拳;不会伸手抓握物品。生后4个月身体松软,不能使自己保持在某一体位;不会翻身,自发运动减少或运动异常,如过早的全身呈滚木样突然翻身;四肢僵硬,扶腋窝站立时可见双足尖着地;护理大小便困难(便后清洗、换尿布时大腿外展受限)等。
7、6—8个月仍不会独自坐。
8、8个月以后仍无爬行意识与动作。
追踪研究显示,有的小儿具有早期典型脑瘫体征,其中大部分人在7岁时仍有学习和言语等方面的困难,但运动发育可以是正常的。这就说明,早期发现脑瘫患儿和对早期脑瘫表现的小儿进行早期干预,对改善运动功能的障碍有重要意义。
二、脑瘫儿童康复治疗
脑瘫儿童康复的基本方针是:通过医疗、心理、教育、社会、工程等方面的干预措施,使脑瘫儿童从身体上、心理上、社会上、职业上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和补偿。
1、全面康复的内容对具有脑瘫高危因素的儿童,应逐步开展全面的康复,即指通过多种手段,使他们在身体功能、心理、社会职业以及经济能力上获得最大程度的康复,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职业康复等。
2、综合康复的手段遵循神经发育学的规律,将全面康复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对脑瘫儿童采取综合的康复手段,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疗法、中医(按摩、针灸)、物理疗法(声、光、电、水、磁、冷、热等)、特殊教育(包括引导式教育)、音乐治疗、感觉统合训练、心理治疗、药物与外科手术治疗、矫形器纠正等,并对年长儿实施社会与职业前的培训等。
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
物理治疗
通过增加关节活动度,调整肌张力,提高运动控制能力、协调能力、力量和耐力等来改善运动功能,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常用的技术包括:体位性治疗、软组织牵伸、调整肌张力技术、功能性主动活动强化训练、肌力和耐力训练、平衡和协调控制、物理因子辅助治疗(理疗)等等。
作业治疗
作业治疗主要包括手的精细功能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支具和辅助具的制作及生活环境设施的简单改造等等。
矫形器的应用
在康复治疗中常配合使用矫形器,以达到限制关节异常活动、提高稳定性、协助控制肌肉痉挛、保持肌肉长度、预防畸形、辅助改善运动功能等目的。
言语治疗
由医师和言语治疗师评定后,根据不同言语障碍类型进行治疗,如口唇、舌肌、软腭等运动控制训练,以及理解和表达能力训练。
心理行为干预
脑瘫患儿有时伴有异常的心理行为问题,如自闭、多动、情绪不稳等症状。健康的家庭环境,增加与同龄儿交往,以及尽早进行心理行为干预是防治心理行为疾患的关键。
家庭训练计划
治疗师应为患儿及其家长制定家庭康复训练计划。该计划重点应放在提高功能和防止继发残损方面,但是对于特别严重的患儿,易化护理及减轻家庭负担应是主要目标。通常包括:对患儿病情的了解以及日常生活的安排;针对性的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训练;痉挛肌的牵伸治疗;功能性主动活动的强化训练;辅助用具如矫形器、椅子、站立架及轮椅的使用等等。
特殊教育
小儿康复治疗还应包含针对不同智力水平的特殊教育,因此,建立融医疗、保育和教育为一体的机构,是为患儿提供全面的连续性服务的很好模式。
药物治疗
常用的药物有脑神经营养药、肌肉松弛剂等。药物治疗只有在必要时才使用,它不能替代功能性训练。目前一种安全有效治疗痉挛的方法是肌肉注射A型肉毒毒素。
手术治疗
当肌肉严重挛缩和关节畸形时,可选择矫形手术,且应尽量在一次手术中完成所有需要矫形的部位,以便术后更好地改善功能。在手术实施的前后,应有规范的康复治疗方案与之相配。
三、预防
加强妊娠早期保健,可以避免各种有害因素对胚胎发育的损害;进一步提高产科技术,减少产伤、窒息造成的脑缺血缺氧性损害。此外,加强新生儿护理及疾病,如新生儿低血糖、酸中毒、黄疸、严重感染等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