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推进,人大政协督办,三方协调联动,企业全面实施,职工民主参与的工作格局。截至今年4月底,我市50人以上建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438家,签订工资协议438份,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22份,覆盖小企业625家,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6%,惠及企业职工11.2万人。
会议指出,高邮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因地制宜探索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值得扬州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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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高邮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个坚持”的经验总结,对于下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我市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电视短片介绍,听取了我市及有关乡镇部门的经验交流发言。 葛维祥 胡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