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机关接报和破获的诈骗案件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对方自称是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电话欠费、银行卡透支、涉嫌洗钱犯罪等为名恐吓、诱骗受害人将存款转入“安全账户”,并以“保密”为由,要求受害人不得报警或告知他人;通过网络支付的,犯罪分子往往编造“网上转帐错误”提示,要求受害人进入新的网页再次输入银行帐号和密码实施转帐诈骗。
2、冒充教育、税务、社保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造退还九年制义务教育费用、返还受害人部分购车税款、退还医保费等,要求学生家长、受害人“提供银行帐号”实施诈骗。
3、以你的亲戚或子女在外地嫖娼被公安机关查处要求将“罚款”汇入指定帐户实施诈骗。
4、冒充医务人员或公司老板、同学、朋友报凶信,称你的亲戚朋友在外突发疾病或发生交通事故急需用钱实施诈骗。
5、以便宜二手车出售、办假证、招工、重金求子、中大奖之类的短信实施诈骗。
6、通过在互联网发布机票、电子产品、网络游戏币、机动车、机械设备等各类物品优惠销售的虚假信息,要求受害人与其联系,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骗取钱财。有些犯罪分子侵入正规购物网站,使得受害人支付现金时登陆犯罪嫌疑人制作的虚假“支付宝”,将现金直接汇入了诈骗账户。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如遇上述情况要与身边亲友商量、向银行工作人员咨询求助,或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