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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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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2019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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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邮政办发[2016]213号、邮政办发[2017]82号文件规定,目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主要条件为:申请人具有市区户口1年以上,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21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落到实处,现将下列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给予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84608312 地址:长生路25号 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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