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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30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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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各社会组织: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卫生计生、残障康复、优抚保障、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司法矫正、安置帮教、婚姻家庭、妇女权益维护、青少年事务、慈善事业、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提供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提升人民福祉的专门人才,是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先后下发有关意见明确提出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为加快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0日-4月2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9日。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通过考试人员的报名费用和教材费用可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二)报名照片格式要求

  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后缴费的方式。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后,应于2018年4月2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期间,将有关报考材料送交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核,现场初审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2016、2017年参加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 2017年参加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报考同级别考试,不需要现场审核。

  凡需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乡镇民政办或部门办公室统一将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材料于4月2日前送至市民政局政权科,统一代办资格审核,过期不予代办。需送交的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页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前培训

  针对2018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重点、难点问题,市民政局将统一安排辅导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

  三、奖励政策

  根据中组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逐步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规定要求,制订以下奖励政策。市民政局将按通知要求,在年底督查各乡镇、各单位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1.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通过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即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1000元,通过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即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

  2.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社工师职业资格津贴标准。对通过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2018年7月1日起,由所在社区每人每月增加职业津贴20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每人每月增加职业津贴100元。2018年以前获得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此政策。

  3.从2018年开始,我市新进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全国社会(助理)工作师资格。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持证社工中优秀人才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

  4.在公益创投大赛等公益慈善类活动评选及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时,对拥有持证社工的社会组织,予以优先考虑。

  四、组织领导

  按照每万人至少有5名社会(助理)工作师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及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排查摸清本地本单位符合报考人员底数,现任45周岁以下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报考,同时制定本地本单位激励保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均报名参加考试。请各乡镇及各部门、单位务必于4月11日前将《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名册》报送至民政局政权科,联系QQ296367955。

  五、联系电话

  1.扬州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0514-80829370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0514-80978112

  扬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0514-87340899

  2.高邮市民政局政权科。 

  联系人:姜惠,联系电话:0514-84644913 13952541878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高邮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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