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6年11月0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南新区关于清退集资款的公告
  根据上级控减政府债务的要求和市政府邮政发[2016]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现状,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社会筹资款(以高邮市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义筹集)实行清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退范围:本次清退范围为个人、单位及个人以单位(企业)名义在不同时段存入城南新区的资金(含个人以拆迁、征地款未支取,转存至城南新区的资金)。

  2、清退时间:凡已存入我区的上述资金自2016年11月1日起不再续存、到期连本带息一次性结清。

  3、清退政策: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若有提前支付的,均按约定利率按日结算;筹资款到期后,筹资户未能在到期日及时结算的,自到期日起一律停息。

  结算时请带好筹资款收据、身份证。

  特此通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副刊
   第04版:专版
我市确保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分分有着落
两司机见义勇为受表彰
图片新闻
高邮镇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竞赛
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全国百强优秀”称号
汤庄开展“三个如何”大讨论
敲响基层干部为官做事警钟
我市开展人防专业队训练
信息短波
卸甲现场观摩推进村妇代会改选
启事
城南新区关于清退集资款的公告
高邮报综合新闻02城南新区关于清退集资款的公告 2016-11-01 2 2016年11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