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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5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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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汽车维修质量安全服务月”活动倡议书
  为了保证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高邮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向我市汽车维修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守法经营 诚信为本 规范服务 创建品牌 

  保证质量 公平竞争 节能减排 绿色维修 

  我市汽车维修企业做出如下承诺: 

  1、热情接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2、优质服务。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排除用户疑虑。 

  3、诚信为本。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收费合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 

  5、杜绝假冒。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6、规范经营。端正经营行为,全面公开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7、保证质量。健全维修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做好维修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文明生产。做好安全文明生产,保护环境,为“绿色汽修”做出贡献。 

  9、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倡议发起单位: 

  高邮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 

  扬州市峰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市鸿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高邮市京沪通汽车物流修配服务中心

  高邮市鹏远汽车修理厂 

  高邮福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阳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

  高邮市江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监督电话:0514-84668176、0514-8466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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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报专版06“3.15汽车维修质量安全服务月”活动倡议书 2013-03-15 2 2013年03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