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邮市环境质量公报 2017年06月05日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建设与保护并重,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打造生态高邮、美丽高邮。2016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69.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17个例行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4.1%;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较好水平。

  一、 环境空气质量

  1、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6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高邮市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4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6天,优良率69.2%,比上年提高8.8个百分点。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96μg/m3,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56μ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33μ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4μg/m3,臭氧最大8小时年浓度均值为82μg/m3,一氧化碳年浓度均值为0.92mg/m3。

  空气污染主要以尘污染为主,影响城区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占全部污染天数的61.9%。

  2、降水、降尘

  2016年,总降水量为1076.5mm,降水pH值在 6.34~6.88之间,未监测到酸雨。降尘年均值为7.0t/km2·30d,符合市级降尘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全市参与评价的9条河流及高邮湖共计17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1%,比上年提高11.7个百分点。其中,Ⅲ类水质断面14个,占82.4%;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17.6%;无Ⅴ类以上水质。

  2、饮用水源地

  高邮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以地表水为水源地的共6个(城区饮用水源地1个,备用水源地1个,乡镇水源地4个),2016年集中式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Ⅲ类、表2和表3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3、地下水

  高邮市区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1个,2016年,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2016年高邮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48.3dB(A),比上年了0.4个分贝。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相对集中在41dB(A)~55dB(A),在此区间内的网格面积占总网格面积的80.6 %,覆盖人口约19.46万人。

  2、交通噪声

  高邮市交通噪声交通噪声设置了16条主要交通干线,3条航道,共布设27个监测点位。主要交通道路总长98.5公里,平均宽度27.0米。2016年,平均车流量1399辆/小时,市区交通噪声等效声级63.7dB(A),比上年下降了0.2dB(A)。

  3、功能区噪声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7个,划分为1-4类区。2016年,4个类别的功能区噪声统计声级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1-4类昼、夜间标准值。

  四、污染物排放状况

  1、废气

  2016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985.067628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3069.748吨,烟尘排放量1458.55吨。

  2、废水

  2016年高邮市工业废水排放量1829.2968万吨,排放的工业废水中CODCr排放量1681.9968吨,NH3-N排放量376.0324吨。

  3、固体废物

  2016年高邮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4.653414万吨,综合利用14.37079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07%,工业固体废物处置0.28469万吨。